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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四十家企业研发费用获省级财政奖励 
来源:镇江日报 时间:2017-12-29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日前,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联合发文,公示了“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拟奖励企业名单”,新区共计40家企业获企业研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奖励资金达740.9万元。

  记者了解到,该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是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四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设立,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扶持作用。

  镇江新区科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想获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必须是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需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且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并当年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这批财政奖励的投入,将大力推动新区企业的研究开发建设,促进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记者从镇江新区科信局了解到,镇江新区获奖企业数及获奖金额位居全市辖区首位,获奖企业数占全市辖区48.8%,获奖金额占全市55.4%。本次获得财政奖励的40家企业共涉及新区七个园区板块,其中大学园19家企业获奖励共计347.72万元,获奖企业数及获奖金额位居全区首位,获奖企业数占全区47.5%,获奖金额占全区46.9%。(刘丽加 刘福杰 童本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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