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我市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简称大个体)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4亿元,同比增长15%,比去年同期高3.1个百分点,高出全市限上社零增速6.7个百分点。其中,零售业大个体实现零售额18.82亿元,同比增长18.5%,餐饮业大个体实现零售额22.59亿元,同比增长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