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全市将开展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专项督查行动,由市政府督查室、市“263”办、市环保局成立6个督查组,对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工业企业、重点耗煤企业、城市扬尘、码头堆场扬尘、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露天烧烤、“散乱污”作坊及工业集聚区管控八个方面,共涉及17项具体控制措施。
此次督查行动历时一个月,到12月底结束,由督查组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共同检查的方式,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