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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探索建立平时考核新机制 
来源:镇江日报 时间:2017-12-27 [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 收藏]
 

  每到年终,是各地各单位“期末大考”的时候。不过,据记者了解,不少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一到年终就会迎来多家考核单位的考核检查,有时候一天就会有三四家,疲于应付。这带来的问题一是将年度考核集中放在年末,难免失之粗陋,难以考出效果;另一方面,一段时间的集中考核也增加了被考核单位的工作量。

  那么能不能将考核放在平时,这样既强化了考核工作的常态化,又能进一步发挥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促进被考核单位及时发现工作的不足而加以改进?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单位及干部的表现和工作实绩,今年句容市积极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新机制。

  在这项工作中,句容市公安局走在了前面。句容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吴玉琢介绍,以案件发案率、破案率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为总抓手,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原则,对各警种、各单位职责进行了梳理和界定,建立和形成了从局长到民警、从机关到所队,自上而下、职责明确的考评体系。在考核目标的设置上,抓住主要目标,以量化考核为基础,将常年抓的业务工作作为“规定动作”列为必设项目,做到能定量的定量,不能定量的定性,临时性任务单独设项。再就是逐级下达目标任务,各单位根据市局确定的年度总体目标制定本单位主要目标,并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到月,同时根据民警岗位的不同制定民警个人的工作目标。

  在句容市公安局提供的今年月度考核登记表上,记者注意到,在下级单位的14个派出所考核中,总得分为1000分,其中情报信息150分、打击犯罪360分、基础防范260分、评价部分230分,创新创优为加分项;全员考核中,分工作考核、内部管理考核、认可度评价、加减分、月考核得分和考核等次几大部分。这些考核信息和资料每月都会汇总到句容市公安局,依托公安信息网,每月对各单位的考核进行通报。吴玉琢告诉记者,单位“年考”总成绩是依据单位全年月度所得平均分数自动生成排名,从而克服了年终组织一次性考核效果欠佳的弊端。而且,由于考核情况在内网上公布,每一个单位和民警都可以在网上看到考核结果,这样排名最后的单位和个人自然就会有压力,也就会有努力改进工作的动力。从考核结果来看,效果也是不错的,句容市公安局的多项考核在镇江市公安系统中排名前列。

  作为句容市机关事业单位平时考核的牵头组织单位之一,句容人社局副局长刘红梅介绍,标准问题是平时考核工作最为核心的问题,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要处理好量化标准和定性分析的关系、共性标尺和个体差异的关系、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的关系,应该说,句容市公安局在平时考核工作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当然,今年是这项工作的实施元年,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考核是手段,关键是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刘红梅告诉记者,在使用考核结果上坚持将平时考核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教育培训相结合,切实发挥考核的风向标作用,着力打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记者感言

  如何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却是一门大学问,需要大智慧。而句容市探索建立的平时考核机制,无疑是对考核工作的一次深化和完善。考核的目的在于结果的运用,真正体现出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这是核心所在。如果偏离了这一点,任何形式的考核其效果都会大打折扣,这也是当前考核面临的一道亟需破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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