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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考试纪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2    字体【

考生考试纪律

1.考生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擦、计算器等;不得将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电子记事本、手机、传呼、提包带入考场。若带到考场,应自觉交监考老师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3.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退出考场。

4.考生填写答题卡考生信息部分必须用蓝、黑钢笔或蓝、黑圆珠笔,字迹要清晰、端正,填写答题卡答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按要求填涂。

5.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如试卷字迹不清楚,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不得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违规者经两次警告取消其考试资格。

7.考生除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外,不得在卷面作其他任何表明自己身份的记号。

8.考试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场,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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