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2年至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340938件,结案321568件,同比分别上升32.74%和26.24%。全市法院284个集体和35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级法院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三次被评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行政装备处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润州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开发区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京口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刑事审判,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3407件,审结13176件,判处罪犯16207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420人,对731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强化商事审判,有力助推创新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0993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行政审判,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593件,审结2459件,对102起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90%以上,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
——强化环资审判,着力保障生态领先。出台十二项举措,提升环资司法保护水平。实行环资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2014年以来受理环资案件1206件,审结1166件。
二、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民事案件审理,依法维护涉诉民生权益。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55422件,审结147028件。
——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着力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基层组织、消协、妇联等行业协会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全市法院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站。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全面建成“七位一体”诉讼服务平台,新设3个人民法庭,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
——全力破解“执行难”,切实保障胜诉权益实现。受理执行案件92345件,执结84056件,执行到位金额101.96亿元。精心打造“执行天网”,两级法院全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基本建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查控平台。
三、围绕提升司法公信,有序有力推进司法改革
——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坚持以案定员、以案定岗原则,突出工作实绩,严格入额标准,确保将优秀法官遴选入额。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工作。
四、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素养。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
——加强接受监督意识,提升履职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
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两聚一高”目标,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审判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是更加有力服务中心工作。严厉惩处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创业投资、技术创新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妥善审理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案件,加快“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环资审判机制,依法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助力镇江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法治镇江建设,促进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二是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积极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办案流程节点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认真审理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围绕“四个基本”目标,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坚持常态化专项集中执行,坚决打赢破解“执行难”攻坚战。
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深化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妥善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案件,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强化产权权益和创新收益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实效。
四是深入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选优配强审判团队,建立员额法官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认真做好润州法院家事审判、京口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形成更多具有镇江法院特色的创新做法和改革经验。
五是全面从严打造过硬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队伍良好形象。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