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
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都必须事先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1、初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个月(含培训学时)。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中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