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协理员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一年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毕业班学生,经本职业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