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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人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2    字体【

职业指导人员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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