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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2    字体【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毕业班学生,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4)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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